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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推荐三期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和综合实验推广站站长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推荐三期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和综合实验推广站站长的通知》,通知详情如下:

一、申报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在“三农”领域长期从事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成效显著。

2.从事申报岗位相关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五年以上,在申报岗位所属专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突出成绩。能够组织4名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研发团队,能够保障承担本产业技术体系任务的时间精力。

3.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6年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院士、长江学者、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含2023年已申报公示人员),年龄在62周岁以下(1961年1月以后出生)。

4.所在单位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围绕全产业链布局,精选部分科技研发能力强、推广示范成效明显的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承担综合试验推广站任务,经费由企业自筹解决。

5.一名科技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专家或综合试验站站长,首席专家不兼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二、申报和遴选方式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遴选招聘。

(一)申报推荐程序。由省内外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依托单位)按照1个岗位推荐不超过1名专家的限额指标提出推荐人选,由单位出具推荐、承诺意见函,报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二)评审确认。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评审委员会,采取专家评审等形式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提出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长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文件形式正式聘任。获聘专家所在单位为创新团队依托单位。

(三)申报材料填报。岗位专家、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附件3),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成果获奖证、主持课题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校收取申报材料和盖章时间

请各单位申报人于5月20日下午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秦皇岛校区老楼318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科研处邮箱kyczrkx@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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