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电工程学院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学院教学委员会是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决策机构。为加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管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育人效益,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成立机电工程学院新一届教学工作委员会。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职责
1.审议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教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重大教学改革措施,并对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指导学院本科专业的设置、调整、建设规划。
3.审定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量。
4.评议、推荐学院各类课程评选、教学研究项目、教材建设等。
5.做好教学评价、教学评估、专业认证和教学质量检查、教学工作督导等工作。
6.指导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建设,并对实践教学进行指导。
7.接受党政联席会委托,审议与处理其它与教学有关的重大事情。
二、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由校教学委员会委员、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学部主任和教学、学科主任组成。一般任期四年,但随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主 任:王庆祝
副主任:马玉泉
秘 书:孙 丽 徐晓孟
委 员:尚玉峰 宋冬冬 林红举 李国昉 张 亮 杨 阳 陈立东 耿丽君 孙呈霞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