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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2021年度)

作者: 时间:2022-05-19 点击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

(2021年度)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师教学评优评奖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56号】,客观、公平、公正的对我院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科学评价,促进我院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教发中心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2022〕11号】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机电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承担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讨论制定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整体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评价工作进行总结。

2.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有效时段:2021年全年(即2020-2021学年第2学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

3.评价对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册教师(含校内双肩挑)(由办公室提供)。

4.考核评价的数据来源和佐证材料:依据校教字〔2017〕56号文件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量化表”,评价数据来源包括学生评教数据(每学期1份,共2份)、同行评价数据(每学期1份,共2份)、领导评价数据(每学期1份,共2份),2021年全年教学任务审批表或教学工作量表,以上数据由教学秘书提供。其余量化计分佐证材料由教师本人提供。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指标数控制在2021年12月31日在册教师(含校内双肩挑,不含外聘人员)人数的15%。

6.材料计算时间统一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价条件与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参评教师须是承担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各类教学任务的在编教师。

3.参评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无教学事故、违纪记录,未受到教学通报及以上处分。

4.教学认真,备课充分,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授课计划、教案、试卷及分析、课程总结等基本教学文档,齐全、规范。

5.参评期内至少系统讲授过一门或一门以上的课程。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至少不低于所在部门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6.服从院(系、部)和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教学及其他有关工作。

7.两个学期学生评教成绩均为全院(系、部)后10%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只有一个学期学生评教成绩为全院(系、部)后3%的教师,且领导专家评价为合格及以上,其另一学期的学生评教成绩不低于全校前20%,其当年可具有参评优秀的资格。

8.因公进修或外派工作、或因教学规律等因素一个学期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其评教成绩使用相邻上一个学期的学生评教成绩;两个学期均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

9.新参加或新调入我校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师,只有一个学期评教成绩,当年不得评为优秀。

10.一年内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无故不承担教学任务又未承担单位相应的教学工作者,其年度考核应为不合格。因公外出、进修和有正当理由并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除外。

11.教师本学期确有开课,但由于非教师本人原因在学生评教中无成绩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报请学校审批,可按照平均成绩10分计入本学期学生评教得分之中。

12.《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量化表》中基本条件的【工作态度及作风】(服从工作安排等)”(上限分值3分)的实施细则: (1)关于“服从工作安排”的理解:教师应服从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教学部主任以书面或口头等方式下达给教师本人的一切与教育教学以及科研有关的各种形式的工作任务。(2)给分办法:此项分值默认得分为上限分(3分),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教学部主任根据其本人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完成质量和效果等情况分别具有扣1分的权力,此项最低分为3分-1.0分*3级=0分。

13.院领导评价、同行教师评价、院督导组评价,对象为教师所开课程,每门课程须单独评价,多门课程分别评分再取平均分值,打分区间在80~100分。【领导评价】由院领导打分,统分方法为平均分乘以5%;【同行评价】由相关专业老师打分,统分方法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再乘以7%;【院督导组评价】由督导组成员打分,统分方法为平均值再乘以8%。

14.其他指标与标准在《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量化表》中“得分依据”栏内已做详细规定,严格按规定标准考核计分。

三、日程安排与实施细则

5月18日: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本实施细则。

5月19日(周四):在全体教职工大会及机电工程学院常用信息发布网络(微信群、QQ群、公共邮箱等)向全院教师发布学校和学院关于本次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的文件和实施细则。

5月19日-6月1日(周三)上午10:00点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教师预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量化表》和《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情况统计表》(备注:表中工作态度及作风、领导评价栏、同行评价栏、工作量、院督导组评价为空,文件名格式:“教师姓名”量化表;“教师姓名”统计表),并提交电子版至专用邮箱jdxyjskh@126.com,并请准备必要的佐证材料原件(本次提供证书、论文(含封面、目录、文章及封底)等原件材料电子版至专用邮箱jdxyjskh@126.com)。

6月1日前:教学秘书搜集整理考核评价数据。

6月2日(周四)上午:教学秘书打印申报教师提交的“量化表”(打印1份),汇总 “机电工程学院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情况统计表.xls”并打印2份。

6月2日下午14:00-:教学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会议,参照评价数据,审查教师提交的“量化表”和汇总的“统计表”,给出工作态度及作风栏、学生评教栏、领导评价栏、同行评价栏、督导组评价栏的具体成绩,最后核定“机电工程学院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情况统计表”。

6月3日-6月7日:公示期5天,在学院主页(http://jdxy.hevttc.edu.cn/)、微信群(科师机电学院教师群)、公共邮箱(ksjdxy@126.com)公示,标题为“机电工程学院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公示”。

6月8日-6月9日:遗留问题处理期(根据公示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专用信箱jdxyjskh@126.com),必要时教学工作委员会可召开第二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会议,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给定最终评价结果,研究制定上报教师发展中心的总结提纲;教学秘书组织整理打印上报材料,撰写评价总结)。

6月10日前:上报所要求材料【①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②《机电工程学院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汇总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excel文件);③机电工程学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册教师名单及总数;④机电工程学院学期领导评价排名表;⑤机电工程学院学期同行评价排名表;⑥机电工程学院学期督导组评价排名表;机电工程学院2021年度评价结果名单(1.优秀名单须排序,2.合格、不合格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kk8076589@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上交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量化表


附件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量化表

类别

序号

考核项目

上限分值

得 分 依 据

基本条件10分

1

教学工作个人荣誉称号

2

年度考核合格1分,优秀1.5分;获得相关奖励校级、市级、厅级0.5分;省级及以上加倍

2

教学文档情况

5

大纲、教材、教案、计划、试卷、分析、成绩单、总结等教学文档规范齐全

3

工作态度及作风

3

服从工作安排等(院、系、部制订细则)

核心条件72分

4

学生评教

40

院(系、部)前10%20分;前20%18分;前30%16分;前40%14分;前50%12分;前60%10分;前70%8分;前80% 5分;前90%2分;后10%0分;两个学期可累计

5

领导评价

5

院(系、部)制订细则

6

同行评价

7

院(系、部)制订细则

7

开课情况

4

每开一门课1.5分,新开课、开新课每门再加0.5分。两个学期可累计

8

教学工作量

8

满工作量5分。每超100工作量加1分。每差100工作量扣1分。不计负分

9

院(系、部)督导组评价

8

院(系、部)制订细则

提高条   件

18

10

教学骨干、优秀教学奖、教学名师等

2

校级及以上2分

11

指导学生获奖

2

校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省级加倍,国家级再加倍。可累计

12

教学成果奖;多媒体课件评奖;正式出版教材等

3

校(市、厅)级主持3分,2.3名2分,4.5名1分,6名以后0.5分;省级加倍,国家级再加倍。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部规划教材加倍。可累计

13

精品课程、重点课程;教研立项

5

均在项目有效期内,校(市、厅)级主持3分,2.3名2分,4.5名1分,6名以后0.5分;省级加倍,国家级再加倍。(各项目均以批准立项当年计分),可累计

14

发表(或获奖)研究论文

6

一般期刊或校级获奖第一作者2分,第2或3名 0.5分;核心期刊或省级获奖加倍,一级和三大检索期刊或国家级获奖再加倍。可累计

附加条   件

15

减分条件

院(系、部)通报一次减5分;学校通报一次减10分;一般教学事故减20分

16

直定不合格

重大教学事故者及以上者,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说明:1.指标总分100分,优秀资格为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且提高条件不低于2分。

2.计分材料计算时间统一为当年的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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