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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后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7 点击数:

关于做好 2023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中后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特对 2023 届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后续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总体原则

按照前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预案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确保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具体实施

(一)定稿格式

继续执行省学位办的统一格式标准(详见附件 1)。

(二)查重工作

1.查重范围。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设计说明部分、毕业作品的作品阐释部分等文字形式。

2.查重要求。查重总相似比仍按普通毕业论文不高于30%,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不高于 20%。

3.学生自查。按照省督导办的统一要求,学生可以进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论文检测专用通道注册自费查重。查重地址 https://vpcs.fanyu.com/personal/hevttc。

4.院系查重。使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系统地址: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hevttc 。

查重结果以系统定稿环节检测结果为准。查重总相似比低于30%(不含30%)允许进入答辩环节。查重总相似比高于30%(含30%)的,由院系统一上报教务处进行第二次查重次数的增加。第二次查重通过后允许进入答辩环节,第二次查重不通过取消答辩资格。

5.学校抽查。对各院系上报的检测结果,教务处将对普通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仍按往年惯例逐篇进行复查。

(三)答辩工作

在前期开展的系列工作基础上,落实抓细相关环节。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各院(系)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工作,审核答辩学生资格,制定答辩计划。

2.答辩前一周,各院系需提交答辩具体安排(附件2),教务处届时对答辩过程进行巡查。

3.完成答辩后(6 月初),登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四)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6月中旬,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院系评选与申报工作。

1.继续执行师范专业教育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要求(每个师范专业至少推荐 1 篇教研类论文)。

2.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学院建设,适当加大真实任务选题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比例。

(五)材料归档及论文上传工作

1.各院系组织专人负责整理毕业论文文档与上传工作(待省督导办通知,教务处将下发具体上传操作要求)。

2.为便于后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的文档命名格式应以省督导办的要求为准。即:学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论文题目;例如:“1411160117—张三—市场营销—试论营销策略”。

注:专业名称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各院系请提前核对2023届本科预计毕业学生数量及相关信息,特别是学生的姓名及学号务必与学籍科的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学校的整体上传工作

三、其他事项

1.今年首次试用毕业论文(设计)平台全流程管理,请各院系明确负责人,严格落实各环节具体工作。

2.各院系教学秘书、教学部主任及指导教师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在专项工作群反馈以便沟通解决。

3.答辩安排表(附件2)和成绩汇总表(附件 3),请按实际工作进展及相关要求顺次提交。邮箱sjjx8051300@126.com,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报实践教学科备案。




附件:1.(附模板)《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2.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3.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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