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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20 点击数: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发布了《关于申报 2025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大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4 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产业重大专项、教育财务管理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三)自筹经费项目: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鼓励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如申报自筹经费项目,需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将自筹经费拨入学校财务账户中,以财务到位回执表为准,否则不予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三)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遴选后择优上报,各二级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排序。

(四)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 3 年。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 10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 5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 6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 3 万元。

(五)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六)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七)二级单位须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选题与内容进行政治把关、可行性论证、内容查重、真实性审查、形式审查与低级错误筛查,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查看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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