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校科字〔2015〕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科研处初审、专家组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34项项目获得2023年度博士研究启动基金立项资助,现予以下达,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申请书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校科字〔2015〕7号)中规定的项目结题验收管理要求填写任务合同书。
2.校博士研究启动基金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一般博士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金额为3万元/项,分两次拨付,根据立项当年年底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第二次经费额度。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财字〔2019〕10号)文件要求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同时填写科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校拨资助经费为当年额度经费,请于当年10月25日前完成支出报账,届时未报账的剩余经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回统筹使用。
3.为加强信息化管理,本次任务合同书的签订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完善项目详细信息,并将电子版任务合同书上传至系统中,经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和主管院长审核后提交科研处,经过科研处审核通过的项目方可打印报送纸质版材料。
4.纸质任务合同书根据专家修改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无修改意见的不用再次提交,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简易装订,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由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管理系统信息不完整的项目不予接收。
网上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16时。
线下截止时间:2022年3月24日16时。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组织做好项目任务合同书审核、签订以及经费预算填报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社会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 张 娟 8076155
自然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 尹树仁 805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