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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委员会

作者:学院办公室郭宇晨 时间:2021-01-21 点击数:

院务委员会简介

一、院务委员会成员

院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部室主任组成。设办公室主任1人(党政办公室主任兼),处理日常工作。

二、院务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或党委书记)担任。

三、院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讨论研究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发展、关键建设项目方面的重要问题及有关规则、制度。

2.讨论研究院内机构设置及职责任务。

3.讨论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

4.讨论研究学科开发、对外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5.研究讨论经费预算,审核经费决算和使用情况等问题。

6.审核学院物资、设备、资产的调配使用和管理等重要问题。

 7.讨论研究其它重要问题。

8.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未经会议许可,不得随意传达扩散。

地址:河北省昌黎县城关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  邮编:0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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