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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定稿)

作者: 时间:2021-12-01 点击数:

校教字〔2021〕61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学院(系、部)及相关处室: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3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29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冀教督〔2021〕4号)文件精神,学校定于2025年5月接受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此次评估是对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又一次全面检验,将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11月开始,学校全面启动审核评估准备工作。为确保审核评估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坚持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为导向,准确把握审核评估的意义和指标,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圆满完成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二、评估类型及重点

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选择第二类审核评估第二种类型(已参加过上一轮审核评估,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此类型审核评估主要包括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七个方面。重点考察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审核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优质、高效地完成审核评估工作,依据学校《关于成立本科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校办字〔2020〕37号)文件精神,审核评估在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组织、部署和协调全校审核评估工作,讨论决定审核评估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建设、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建办”),挂靠教务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及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2)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安排;(3)组织开展校内自评和预评工作;(4)及时汇总评估工作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要事项提请领导小组讨论决定;(5)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院校的联系;(6)认真做好学校评估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为全面推进迎评工作,学校成立以下专项工作组:自评报告起草组、状态数据材料组、“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项目组、“培养过程”项目组、“教学资源与利用”项目组、“教师队伍”项目组、“学生发展”项目组、“质量保障”项目组、“教学成果”项目组、宣传组和服务保障组。专项工作组实行牵头校领导领导下的组长负责制,由各牵头部门明确1名负责同志任专项工作组组长,在学校评估与认证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协调参与部门落实本专项组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任务。

1.自评报告起草组

牵头校领导:郭鸿湧、李佩国

牵头部门:评建办

参与部门:教务处、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1)负责收集各项目组自评综述报告,进行整理、归纳和提炼等文字工作;(2)完成学校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2.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材料组

牵头校领导:冯瑞银

牵头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参与部门:教务处、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各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1)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组织、收集、整理、填报及对比分析等相关工作;(2)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各项评估支撑材料的统一收集、整理及分装等管理工作;

3.“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项目组

牵头校领导:任民、郭鸿

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

参与部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学科办、组织部、宣传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职业教育研究院、各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1)负责“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中1.1“党的领导”、1.2“思政教育”、1.3“本科地位”三个二级指标,在深入理解审核重点指标内涵要求的基础上,梳理相关的政策、措施、体现、效果等情况;(2)讨论、提炼、撰写该项目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

4.“培养过程”项目组

牵头校领导:李佩国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与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师发展中心、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网络中心、团委、各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1)负责“培养过程”中2.1“培养方案”、2.2“专业建设”、2.3“实践教学”、2.4“课堂教学”四个二级指标,在深入理解审核重点指标内涵要求的基础上,梳理相关的政策、措施、体现、效果等情况;(2)讨论、提炼、撰写该项目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

5.教学资源与利用项目组

牵头校领导:李佩国、杨越冬、蒋爱林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与部门:科研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图书馆、网络中心、学生处、财务处、大学生服务中心、各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1)负责“教学资源与利用”中3.2“资源建设”两个二级指标,在深入理解审核重点指标内涵要求的基础上,梳理相关的政策、措施、体现、效果等情况;(2)讨论、提炼、撰写该项目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

6.教师队伍项目组

牵头校领导:冯瑞银

牵头部门:人事处

参与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各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1)负责“教师队伍”指标中4.1“师德师风”、4.2“教学能力”、4.3“教学投入”、4.4“教师发展”四个二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要求的有关工作,在深入理解审核重点指标内涵要求的基础上,梳理相关的政策、措施、体现、效果等情况;(2)讨论、提炼、撰写该项目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

7.“学生发展”项目组

牵头校领导:兰耀东、冯瑞银

牵头部门:学生处

参与部门:教务处、艺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招生就业处、团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各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1)负责“学生发展”指标中5.1“理想信念”、5.2“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5.3“国际视野”、5.4“支持服务”四个二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要求的有关工作,在深入理解审核重点指标内涵要求的基础上,梳理相关的政策、措施、体现、效果等情况;(2)讨论、提炼、撰写该项目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

8.“质量保障”项目组

牵头校领导:冯瑞银

牵头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参与部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科研处、学生处、后勤于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团委、各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1)负责“质量保障”指标中6.1“质量管理”、6.2“质量改进”、6.3“质量文化”三个二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要求的有关工作,在深入理解审核重点指标内涵要求的基础上,梳理相关的政策、措施、体现、效果等情况;(2)讨论、提炼、撰写该项目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

9.“教学成效”项目组

牵头校领导:李佩国、杨越冬、冯瑞银、蒋爱林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与部门: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图书馆、体育与健康学院、艺术学院、人事处、学生处、国际处、教师发展中心、团委、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各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1)负责“教学成效”指标中7.1“达成度”、7.2“适应度”、7.3“保障度”、7.4“有效度”、7.5“满意度”五个二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要求的有关工作,在深入理解审核重点指标内涵要求的基础上,梳理相关的政策、措施、体现、效果等情况;(2)讨论、提炼、撰写该项目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提供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

10.宣传组

牵头校领导:李佩国

牵头部门:宣传部

参与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1)负责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对内对外的学习宣传报道和宣传片制作等工作;(2)宣传学校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在审核评估工作中的突出事迹和先进模范人物;

11.服务保障组

牵头校领导:蒋爱林

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

参与部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网络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安全工作处、校医院

主要职责:提出我校校园安全保障方案及师生餐饮、卫生医疗保障方案。根据学校审核评估试点工作需要,制定迎评准备经费计划,负责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的后勤、安全、健康保障工作。

四、工作内容

1.学习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审核评估文件,深刻领会审核评估的本质要求与精神实质。

2.依据教育部专家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检视2018年审核评估整改的落实与完成情况。

3.依据教育部新的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启动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

4.依据教育部第二类审核评估指标要求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的自评自建工作。

5.迎接2025年5月教育部专家进校考察工作。

五、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通知,结合实际,我校审核评估时间定在2025年5月左右。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将此次审核评估工作分为七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11月)

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部门分工,研究确定需要准备的审核评估工作框架。

(二)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12月)

通过宣传、动员和深入学习,全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校启动迎评促建工作。

1.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及《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冀教督〔2021〕4号)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深刻认识审核评估对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研究其政策背景、指导思想、审核范围,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审核评估的特点,将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审核评估上来。

2.召开各层次审核评估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审核评估工作。

3.各部门、各教学单位成立审核评估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评估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并将本部门、本单位评估工作小组负责人、成员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12月6日前报学校评建办(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ksypgrz@163.com)。

4.统一全校师生员工思想,把学校和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落实并贯穿于教学和管理全过程。

5.开展评估培训工作。

(三)检视2018年审核评估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11-12月)

本轮评估把上轮评估整改情况作为申请受理门槛条件,列出问题清单,咬住问题一纠到底。因此,要依据教育部专家的反馈和学校实际,建立“回头看”机制,严格检视学校上一轮审核评估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分,要及时纠正,一改到底。

1.对照学校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逐项检查相关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2.形成未完成整改任务清单。

3.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计划,纳入本单位、本部门自评自建阶段工作任务。

(四)自评自建阶段(2022年1月-2024年4月)

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状态,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使思想政治教育、马工程教材使用情况、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体质健康等底线“硬性指标”达到评估要求。

1.专项组牵头单位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项目任务分解及责任单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审核重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1年-2025年分年度任务规划,对拟开展的工作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拟定支撑材料基本目录(附件2),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到评建办。(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ksypgrz@163.com)。评建办组织专家对任务规划和支撑材料基本目录进行研讨,各专项组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具体落实、实施,进行阶段性验收、留存,并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可逐年修订、完善,每学期末将修订、完善稿报评建办。各单位、各部门依据评估指标任务、各专项组支撑材料基本目录要求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期(年度)评估任务实施情况表(附件3),逐年整理完善,每学期末提交到评建办。

2.各部门、各学院(系、部)对照审核评估要求,依据校、院两级“十四五”发展规划,梳理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查找问题,认真总结2018年上一轮审核评估和应用型大学建设以来办学的进展情况,以“达成度、适应度、保障度、有效度、满意度”五度为主线形成写实性报告。在认真学习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基础上,全面总结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等方面的成效和问题,写好自评报告。

3.根据应用型大学建设和审核评估要求,对教育管理、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质量保障等的有关管理文件进行认真梳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新制度,修订或废止旧制度,使教学和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有章可循。

4.开展全面深入的教风学风建设活动。每年由学校领导带队,组成学校专家组对各个教学单位特别是本人联系分管的部门或院系等依据审核评估程序和要求,查看相关材料,听取汇报,进行全面评估。检查自评报告和各项评估指标的整理是否适当、全面、科学,提出修改和建设建议。

5.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是国家“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做好评估的重要环节。各部门、各学院(系、部)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每一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和全面完善,发掘优势,找出问题,为自评报告提供重要的支撑数据。

6.各单位、各部门及分项责任单位每年提交自评自建自查报告。

7.各单位、各部门针对自评自建阶段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

8.对照评估指标,定期组织学校专家组全面检查、评估各部门、各单位整改结果,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和建议。

9.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专家组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重点整改,逐项落实,提高完善。

10.在进一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学及教学管理材料,学校及各教学单位定期督促、检查,形成规范的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

11.形成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初稿。

12.相关部门加强对教学楼、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教学、生活场所进行维修和条件改善及校园文化建设。

(五)预评及整改提高阶段(2024年4月-2025年4月)

通过预评对学校自评自建工作成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迎接专家组进校作好准备。

1.预评估前学校评估领导小组全面检查评估工作完成情况。

2.学校邀请省内外评估专家进校按照教育部评估程序和要求对我校进行预评估工作。

3.依据预评工作反馈意见和建议,查缺补漏,完善改进,进一步做好迎接教育部专家进校评估工作。

4.完成评估各项支撑材料定稿。

5.提交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分析报告》,经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审定并报送省教育厅审查。

(六)专家进校阶段(2025年5月)

河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校考察,学校协助专家开展考察等工作。

1.学校评估领导小组全面检查评估工作。

2.制定迎接专家组实地考察方案。

3.拟定审核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的日程安排。

4.举行实地考察前管理组织能力的模拟检测(随堂听课、座谈会等)。

5.做好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专家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协助评估专家开展工作。

(七)整改提高阶段(2025年6月—)

对照审核评估报告及专家现场考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原因,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

以上安排将根据教育厅对我校审核评估工作的具体部署和指示进行调整,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推进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审核评估既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总结办学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的良好契机,是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水平的强大引擎。学校各级领导和全体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加深对审核评估内涵的理解,充分认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对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以积极的姿态、奋发向上的精神投入审核评估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一个涉及全校工作的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评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履行评建职责,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工参与评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审核评估工作面广量大,要紧紧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教师、学生、学校的评价情况”“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三个重点,发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审核评估指标要求寻找差距,及时查找工作短板;要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扎实评建;要各负其责,团结协作。

(四)注重过程,健全档案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评估工作要求,分解细化评估任务,加强审核评估材料的日常积累和整理工作,在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果的基础上做好自查摸底,做实教学基本数据填报、教学档案和相关支撑材料整理、教学条件改善等工作,确保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项目任务分解及责任单位一览表

附件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附件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项目支撑材料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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