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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第七届专业带头人选聘工作评选细则

作者: 时间:2021-12-16 点击数:

机电工程学院第七届专业带头人选聘工作评选细则

依据《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62号)、“ 关于开展第七届专业带头人选聘工作的通知”([202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设置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和自动化五个本科专业各设一名专业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关心本专业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我校的本专业教学工作四年以上。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及师德师风问题。

2.在本学科专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成就。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与本专业国内外同行有广泛联系,对本专业建设和发展有较系统的构想。

3.申报人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相应职称和学位的专业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暂聘为专业负责人。

4.从事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或2门以上主要课程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熟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显著,教学效果良好。

5.第六届专业带头人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

6.本科专业和教学部的设置相对应时,其专业带头人原则上优先选聘教学部主任。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

申报本科专业带头人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填写申报书进行申请。申请书于2021年12月23日下午3:00前报学院教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jdxyjskh@126.com信箱。

2.遴选推荐

(1)学院审核和评审

2021年12月24日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组、学院领导、各部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组成答辩委员会进行公开遴选。

应聘人员进行公开演讲、阐述工作思路、质疑答辩,答辩委员会进行打分,打分按百分制计算(在80—100分之间),采取回避制度,统分方法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值。每个专业向学校推荐得分最高的专业带头人人选一名。

(2)推荐结果公示

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在学院信箱ksjdxy@126.com及学院网站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3.材料报送

2021年12月28日将①单位推荐人选报告;②经单位负责人签审盖章之后申报人的申请书,材料纸质版连同相应的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学校评审

教务处将各院(系)的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发布选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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