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有效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员奋发向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院稳步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指标
依照学校文件规定的考核对象范围和指标数量。
(20 23 年底在职在册的所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副处级以上干部除外) 55 人,优秀指标数量 11 人)。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
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学校作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要求
依据学校文件规定,除符合优秀的基本标准外,各类人员应积极承担全校性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考和就业等工作,且具备以下具体标准方可评为优秀。
1.专任教师。无教学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教学平均工作量(2022年);
(2)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2022年);
(3)教学、科研或社会服务业绩1项代表性成果按《职称评审推荐办法》量化计分达12分以上;
(4)承担班主任工作,且所带班级有突出表现;
(5)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6)在专业认证和学科评估中做出较大贡献。
2.专职辅导员。所带班级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或所在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或所带班级) 达到80%以上;或所带班级学生不及格率(门次)低于5%。
3.实验技术人员。完成1门以上实验课教学工作或承担2门以上实验课的教学辅助工作,且在实验室建设与管 理方面成绩突出,本人获评优秀实验室工作者、优秀实验室主任或所在实验室被评为优秀或先进实验室。
4.专职科研人员。1项代表性成果按《职称评审推荐办法》量化计分达20分以上。
5.其他教辅人员。参与、支持或服务省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教学或科研团队、科研平台,评价良好;或参与行业比赛、评比活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得其他校级以上奖励。
6.管理人员。爱岗敬业,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或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年病事假7天以下或全年加班折算 15天以上。处级干部具体考核标准由组织部门制定。
7.工勤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提升专业操作技能达上一级标准,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 20 24_年 1 月 11日):传达学校年度考核有关文件精神。
(二)个人总结阶段(20 24 年 1 月 12 日—20 24年 1 月 15 日):被考核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划分农机与汽车专业教学部、机械制造专业教学部、机械基础教学部、电气工程专业教学部、自动化专业教学部、管理部门六个考核单元,各考核单元按人数的 30%推荐评优候选人(推荐指标分配见表 1,各考核单元要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校人字〔2024〕1号】”择优推荐)。
评优候选人应及时精心准备述职材料,教学人员的述职材料围绕“绩”(德、能、勤可简述),集中阐述年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学科建设、公共管理等各工作,行政教辅人员的述职材料要对照岗位职责阐述工作完成情况;所有评优候选人必须按照所从事的工作对照考核要求中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其他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分类,说明所满足的具体标准并提供佐证材料;述职材料交所在考核单元负责人。
各考核单元(表 1)排名第一人员负责组织本考核单元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于1 月 15 日10:00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
(三)考核阶段(20 24 年 1 月 15 日)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为 11人。
2.对各类人员考核观测点
(1)教学人员考核。
参考观测点:承担教学及公益管理任务情况(30%);教学科研业绩情况(含学生评教情况和精品课立项、项目、论文等教研科研业绩情况)(40%);工作态度与协作精神(30%)。
(2)行政教辅人员考核。
院领导班子参考观测点:工作态度、工作量及创造性完成本岗位工作情况( 25%);出勤情况(25%);是否服从领导安排(25%);服务群众意识(25%)。院中层参考观测点:工作量是否饱满(25%);坚守岗位情况(25%);协作精神(25%);廉洁自律情况(25%)。其他人员参考观测点:坚守岗位情况(25%);工作态度与工作效率(25%);工作的主动性与协作精神(25%);服务意识与服务质量(25%)。
3.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书记 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 副院长
成员:教学部主任、实验室(中心)主任、党政办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
具体名单:尚玉峰、王庆祝、宋冬冬、邓春岩、马玉泉、林红举、张亮、刘雅俊、杨阳、李艳萍、耿丽君、任晓光、李志红、李洪泊、程辉、崔丽娜、郭宇晨、刘佳。
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由考核工作小组投票产生。本着回避原则,如果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参与评优,推荐1名所在考核单元非参评教师进入考核工作小组。
4.考核实施
(1)20 24年 1 月 15 日14:00召开考核工作会议。总优秀指标数量 11 人;在评优会议上,由候选人所在考核党员负责人介绍候选人情况,由考核工作小组投票产生上报的优秀人员。评优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机械基础教学部和管理部门考核单元各产生2名、其他考核单元各产生 1名向学校推荐上报的优秀人员,产生优秀指标数量 8 人;剩余优秀指标产生办法,按第一轮投票没有获得推荐评优候选人员中,得票多者为我院向学校推荐的优秀人员,如遇多人票数相等的情况,则重新为得票相等的人员打票,得票高者为我院向学校推荐的年终考核优秀人员,产生优秀指标数量 3 人。
(2)按以上办法确定全院推荐上报优秀人员名单(注: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临时指定,只宣布评定为优秀人员的名次,不宣读票数,所有选票(表 2)由院考核组长收回并在公示期后销毁,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应在统计表签名并对全体教职工的考核得票严格保密)。
(3)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
(四)公示阶段(20 24 年 1 月 15 日—20 24 年 1 月 18 日)公示。 20 24 年 1 月 19 日前整理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
表 1 评优推荐指标分配表
考核 单元 |
人员 |
人数 |
人数 30% |
2022结转 |
候选人名额 |
2023结转 |
农机与汽车专业教学部 |
张亮、李国昉、陈立东、郑立新、石磊、陈秀宏、任晓光 |
7 |
2.1 |
0.3 |
2 |
0.4 |
机械制造专业教学部 |
刘雅俊、于晶晶、赵进尚、张小芹、孙磊、刘策、董双龙 |
7 |
2.1 |
0.3 |
2 |
0.4 |
机械基础教学部 |
杨阳、肖念新、陈芳、李志红、李树珍、侯桂凤、李锦泽、文赫岩、刘春霞、冯文秋、张子龙 |
11 |
3.3 |
0.2 |
4 |
-0.5 |
电气工程专业教学部 |
耿丽君、马继伟、张丽红、崔丽娜、吕雪娇、杨爽晗、杜殿会 |
7 |
2.1 |
0.4 |
3 |
-0.5 |
自动化专业教学部 |
林红举、刘西印、刘盛韬、程辉、蔺志鹏、孙呈霞、李艳萍、闫栋梁 |
8 |
2.4 |
-0.2 |
2 |
0.2 |
管理部门 |
郭宇晨、王超、郑欣、伦翠芬、李洪泊、刘佳、白凤江、于金秀、贺骄阳、李英豪、徐晓孟、王晨阳、孙丽、杨柳、马艳华 |
15 |
4.5 |
0 |
5 |
-0.5 |
注:候选人名额按计算后四舍五入原则,下一年累积。
表 2 机电工程学院年度考核推优票
考核单元 |
评优候选人姓名 |
是否同意推荐 |
填表说明 |
农机与汽车专业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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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同意推荐候选人对 应右侧栏中打“√”,不同意打“╳”。 2.同意推荐候选人人数 应少于或等于11人, 否则为无效票。 3. 各考核单元所选人数 应少于或等于3名,否 则为无效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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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专业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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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基础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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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专业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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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专业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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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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