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弘扬新时代教师道德风尚,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德考核办法》(校人字[2023]22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指标
全院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
二、考核标准
考核突出思想政治表现和育人功能。
优秀: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实行准则》,师德高尚,事迹突出,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具有典型性、示范性,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或相关事迹作为学校、学院选树先进典型被媒体公开报道。
合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实行准则》,师德表现良好,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普遍认可。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 20 24 _年 1 月 11日):传达学校师德考核有关文件精神。
(二)个人自评阶段(20 24 年 1 月 12 日—20 24 年 1 月 15 日):教师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德考核表》,进行自评。划分农机与汽车专业教学部、机械制造专业教学部、机械基础教学部、电气工程专业教学部、自动化专业教学部、管理部门六个考核单元,各考核单元推荐不超过1名评优候选人。
各考核单元(见《机电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表 1)排名第一人员负责组织本考核单元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于1 月 15 日10:00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
(三)考核阶段(20 24 年 1 月 15 日)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
2.考核工作小组
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工作小组成员见《机电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考核工作小组。
3.考核实施
(1)20 24 年 1 月 15 日14:00召开考核工作会议。评优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如遇多人票数相等的情况,则重新为得票相等的人员打票,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暂按参评人数66人计算,优秀3人),得票高者为我院向学校推荐的师德优秀人员。
(2)按以上办法确定全院推荐上报优秀人员名单(注: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临时指定,只宣布评定为优秀人员的名次,不宣读票数,所有选票(见附件)由院考核组长收回并在公示期后销毁,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应在统计表签名并对全体教职工的考核得票严格保密)。
(3)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核 “不合格”人员名单。
(四)公示阶段(20 24 年 1 月 15 日—20 24 年 1 月 18 日)公示。 20 24 年 1 月 19 日前整理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
机电工程学院师德考核推优票
考核单元 |
评优候选人姓名 |
是否同意推荐 |
填表说明 |
农机与汽车专业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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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同意推荐候选人对 应右侧栏中打“√”,不同意打“╳”。 2.同意推荐候选人人数 应少于3人,否则为无效票。 |
机械制造专业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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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基础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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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专业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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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专业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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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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